江油市图书馆古籍保护计划
为认真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》(国办发[2007]6号)和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》(川办发[2007]61号)文件精神,加强古籍的抢救和保护,特制定此古籍保护计划。
一、严格遵守古籍管理制度,实行24小时摄像头监控和红外线自动报警装置,提高古籍文献的安全性。
二、摸清家底,年内完成简目编目工作,为下一步做好古籍普查登记打好基础。
三、按照《图书馆古籍特藏书库基本要求》(WH\T24-2006),进一步改善古籍保管条件,完善安全措施,保障古籍安全。
四、进一步加强古籍的整理、出版和研究利用,用现代印刷技术,推进古籍影印出版工作,采取有效措施向社会和公众开放古籍资源,提供方便快捷的文献服务,发挥我市古籍应有的作用。
五、在条件成熟时,在本馆开展古籍修复工作,采购修复所需要的设备、工具和纸张,通过各种古籍培训学习和聘请专家指导的方式进行古籍修复工作。
六、增加古籍保护资金投入,我馆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、当地政府和财政申请古籍普查、修复、出版及数字化等工作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。制定鼓励政策,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参与,支持古籍保护工作。
七、积极参加在职培训,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,保证古籍保护计划的全面实施,积极参与图书馆际之间古籍保护的交流与合作;另一方面要引进合适的古籍保护人才,提高人才队伍建设。
八、坚持长期开展古籍保护的宣传。根据我馆的特点积极开拓文化教育功能,通过讲座、展览、培训、研讨等形式宣传古籍保护知识,促进古籍利用和文化传播。通过本地区广播电视、报刊、市政务网等新闻媒体对加大古籍保护工作宣传力度,普及保护知识,展示保护成果,培养公众的保护意识,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古籍文献的良好氛围。
江油市图书馆
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